用户协议

购买成为郑州炜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eBizLayer虚拟主机(以下简称"EBL主机")会员或使用EBL主机产品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同意EBL主机服务条款之效力如同用户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户注册成为会员或使用EBL主机的产品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服务条款。本条款自用户注册成功或开始使用EBL主机产品之日起在用户与EBL主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第一条 EBL主机服务简介

EBL主机向其用户提供包括虚拟主机、主机托管、电子邮箱等在内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和网络服务。


第二条 用户身份保证

2.1 用户承诺并保证自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实体和组织。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陈述,且保证EBL主机可以通过用户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与用户取得联系。
2.2 用户应根据EBL主机对于相关服务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否则EBL主机有权拒绝向该会员或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2.3 用户承诺将及时更新其用户信息以维持该等信息的有效性。
2.4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包含有不正确、不真实的信息,EBL主机保留取消用户会员资格并随时结束为该用户提供服务的权利。
2.5 以代理人身份代理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进行注册用户必须向EBL主机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详细资料和信息及授权书面文件,未向EBL主机提供上述资料信息及文件的,EBL主机将视为会员。


第三条 联络用户

3.1 一般情况下EBL主机以站内消息方式通知用户产品管理相关的重要信息(即登录会员中心后的"用户公告"),因此用户应该常登录我们的网站查看系统通知内容。用户在此同意EBL主机以这种站内消息方式作为联系会员的主要途经,用户同意EBL主机的有关通知只需向会员发布站内消息(即会员登录后的"用户公告")即视为送达用户。
3.2 用户充分理解EBL主机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注册会员保持联络及沟通,用户在此同意EBL主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其发送包括会员信息、EBL主机产品及服务信息在内的相关商业及非商业联络信息。
3.3 用户充分理解EBL主机将通过用户在注册资料中填写的电话、手机与用户保持联络及沟通,同意接受EBL主机以手机短信或QQ消息方式向会员发送信息。


第四条 会员身份确认

4.1 用户购买成功后将凭依会员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用户凭会员帐号和密码享受EBL主机向其会员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2 用户将对其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用户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有权根据EBL主机规定的程序修改密码。
4.3 非经EBL主机书面同意,密码不得擅自转让或者授权他人使用,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4 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EBL主机。


第五条 服务条款变更

5.1 EBL主机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EBL主机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或产品。如果用户继续享用EBL主机服务或产品,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5.2 EBL主机保留随时修改其服务体系和价格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EBL主机修改其服务和价格体系之前用户就具体服务与EBL主机达成协议并已按照约定交纳费用的,EBL主机将按照已达成的协议执行至已交纳费用的服务期期满。


第六条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6.1 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EBL主机的帐号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随时登录EBL主机网站的会员中心。

6.2 用户有权利享受EBL主机提供的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服务,并有权利在接受EBL主机提供的服务时获得EBL主机的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

6.3 用户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EBL主机网站以及EBL主机其他客户的网站。

6.4 用户应尊重EBL主机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并保证在发生上述事件时尽力保护EBL主机及其股东、雇员、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
失;EBL主机保留用户侵犯EBL主机知识产权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6.5 对由于用户向EBL主机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以及用户用于接受EBL主机邮件的电子邮箱安全性、稳定性不佳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用户未能及时收到EBL主机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6.6 用户保证其使用EBL主机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EBL主机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用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用户承认EBL主机有权在用户违反上述时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用户上述行为给EBL主机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赔偿。
鉴于此,用户在使用EBL主机的虚拟主机产品时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6.6.1 及时对网站进行备案,并且按要求上传证书。用户承认EBL主机有权关闭未备案网站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网站备案后可予恢复。

6.6.2 用户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对网站进行备案,用户承认EBL主机有权关闭未按要求备案的网站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

6.6.3 用户保证自己的网站上没有违法内容及链接,同时用户必须监管自己的网站不被其他人放置违法内容及链接(如网站会员在论坛、Blog等发布非法内容),用户承认EBL主机有权关闭包含违法内容的网站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

6.6.4 用户的网站及程序不得超资源使用服务器。如超CPU,超带宽,使用数据采集类脚本抓数据等影响其它用户的正常使用的形为,用户承认EBL主机有权关闭此类网站。
对于以下形为,处理方式为:
如果用户的网站程序超资源使用服务器,EBL主机会临时封停对应账户,并发送邮件通知。用户承诺修改或删除相应程序、脚本后,EBL主机才能恢复其网站。若用户再次类似情况,EBL主机有权永久关闭网站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

6.6.5 用户不得使用我们的邮局发送垃圾邮件,用户承认EBL主机有权停止为该类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

6.6.6 用户不得使用我们的空间或邮局发布或传播未授权的电影、音乐或软件,用户承认EBL主机有权停止为该类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

6.6.7 用户不得使用我们的空间或邮局发布或传播木马、病毒等危害浏览者电脑的文件,用户承认EBL主机有权停止为该类用户提供任何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


第七条 EBL主机的权利和义务

7.1 EBL主机应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以及交纳款项的情况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服务。

7.2 EBL主机承诺对用户资料采取对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用户资料,不授权第三方使用用户资料,除非:

7.2.1 依据本协议条款或者用户与EBL主机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

7.2.2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

7.2.3 行政、司法等有权部门要求EBL主机提供;

7.2.4 用户同意EBL主机向第三方提供;

7.2.5 EBL主机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提交的;

7.2.6 EBL主机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交的;

7.2.7 EBL主机为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信息而向第三方提供的,包括EBL主机通过第三方的技术及服务向用户提供产品、服务、信息的情况。如EBL主机为用户注册域名,则必须向域名注册机构提供域名注册人资料。

7.3 EBL主机有权使用用户资料。

7.4 EBL主机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用户成为EBL主机会员或是否与用户进行某一交易。

7.5 EBL主机保留在用户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或违反本条款的情况下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终止用户帐号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EBL主机对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EBL主机的义务如下:

7.6  EBL主机应向用户提供虚拟主机服务,进行服务器日常维护。对于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机、线路中断情况,EBL主机应在情况发生后积极维修,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7.7 EBL主机承诺在用户在购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对EBL的主机产品或服务不满意,可获得退款,但我们将从用户支付的费用中扣除 5%作为违约金。

7.8  因EBL主机责任造成用户网站无法访问时间超过12个小时以上,EBL主机应相应延长对用户的服务期限,延长时间为网站无法访问时间的2倍,最多延长时间不超过30天。

7.9 如因EBL主机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中断对用户服务持续72小时以上时,用户有权要求中止服务,EBL应退还余期的相应费用。


第八条 代理商的权利和义务

8.1 凡购买本站代理产品的用户,就默认成为EBL主机的代理商。

8.2 代理商拥有自己的控制面板,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创建、删除账户,添加自己的主机套餐类型等操作。

8.3 EBL主机不直接提供技术支持给代理商的客户,代理商需转发其客户需求给EBL主机,然后再交EBL主机处理。

8.4 代理商欠款或违反合同,用户条例等,在书面通知代理商后,EBL主机有权对其客户进行后续处理。

8.5 代理商对其客户在EBL主机上的一切行为负责,代理商及其客户出现违规行为时,EBL主机保留暂停、删除代理商帐户包括其下所有帐户的权力。


第九条 服务的终止

9.1 用户有权随时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或其在EBL主机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已交纳款项不得要求退还。

9.2 EBL主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消为用户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应退还用户为该服务所交纳款项的剩余部分,除此之外EBL主机不承担任何责任。

9.3EBL 主机保留因用户未按时续费而暂停服务的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用户承担。在暂停服务3日后,用户未作任何反映,则EBL主机有权终止该协议。

9.4 用户申请成为EBL主机会员后应当遵守EBL主机不时作出的关于反垃圾邮件的决议,用户承诺不会利用EBL主机的服务进行任何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利用EBL主机服务器发送垃圾邮件;用户发送垃圾邮件中包含EBL主机服务器或IP地址的相关信息;用户所有的网站中包含出售邮件列表、邮件地址搜索软件、邮件群发软件等支持垃圾邮件服务的内容;
用户发送的垃圾邮件中包含其在EBL主机注册域名信息等可能使国内及国际反垃圾邮件组织认为EBL主机或EBL主机用户与垃圾邮件事件有关的内容或信息。用户理解一旦发生垃圾邮件事件将对EBL主机及其所有用户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EBL主机发现用户有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将立即停止为该用户提供任何服务,无论用户在EBL主机享有的服务是收费或者免费亦无论该服务是否直接与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相关,EBL主机有权在用户涉及垃圾邮件事件时取消该用户的EBL主机会员资格并保留对因用户涉及垃圾邮件给EBL主机造成损失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0.1 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EBL主机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 本条款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互联网行业的规范。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条款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11.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
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11.3 用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属于不可抗力,由此给用户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应由EBL主机承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条款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2.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EBL主机的有关通知只需在EBL主机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2.3 因EBL主机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EBL主机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EBL主机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12.4 本公司拥有对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条款并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